【迁出】三星考虑将智能手机生产线迁出中国;商务部发言人:已有超2671万人申请手机数码国补;工信部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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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集微网

1、商务部发言人:已有超2671万人申请手机数码国补

2、受特朗普关税担忧影响,三星考虑将智能手机生产线迁出中国

3、工信部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面向计算、存储等六大重点方向

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发布

5、工信部:扎实推进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1、商务部发言人:已有超2671万人申请手机数码国补

2月20日,在今日商务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何亚东表示,今年实施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政策成效显著。截至2月19日24时,已有超2671万名消费者申请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这3类数码产品的购新补贴。

此次补贴政策覆盖范围广,吸引力强。个人消费者购买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上述3类数码产品,即可享受购新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补贴比例为减去生产、流通环节及移动运营商所有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 ,每件最高不超过500元,且无需交旧产品,采用便捷的支付立减方式,线上线下均可使用,内资、外资企业产品均支持。

受政策带动,相关行业增长势头强劲。发改委数据显示,2025春节期间(1月28日—2月4日),手机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长182%,销售额达141亿元。同时,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约35%,新能源乘用车零售量同比增速超20%,彰显出政策对消费市场的强大拉动作用。

不仅如此,各地在落实政策过程中积极创新。河北建立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打造旧车销户、旧电池回收、新车上牌 “一站式服务”;浙江鼓励地市自主增加补贴品类,构建“12+N”的家电以旧换新品种体系;广西新设线上报名渠道,支持商家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在线申请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让数据 “多跑路”、商家 “少跑腿” 。(凤凰网)

2、受特朗普关税担忧影响,三星考虑将智能手机生产线迁出中国

三星电子正在评估其智能手机供应链的重大变化,以应对特朗普政府实施的关税措施。据报道,这家科技巨头正在探索将其智能手机制造业务迁出中国的方案。

三星正在积极寻找中国以外的联合设计制造(JDM)合作的新伙伴。业内人士表示,三星正在评估潜在合作伙伴的生产能力和技术能力,以实现这一转变。然而,该公司的JDM迁移战略仍处于早期规划阶段,尚未做出最终决定。

市场分析师指出,三星将JDM生产迁出中国主要是出于对特朗普关税日益增长的担忧。美国最近对中国进口产品征收10%的关税,现在包括移动设备——这一类别此前被排除在关税措施之外。业内专家警告称,如果这些关税条件持续下去,可能会导致智能手机价格上涨,随后销量下降。

虽然越南传统上是替代制造中心,但它也面临潜在的关税风险,因此分析师认为印度是满足三星生产需求的更可行选择。

JDM代表一种协作形式的合同制造,订购公司和制造商都参与产品开发,制造商负责生产。与原始设计制造商(ODM)不同,JDM使订购公司能够继续参与设计过程,同时降低固定生产成本并确保始终如一的质量。

三星目前自己生产高端设备,包括Galaxy S系列和折叠屏智能手机,同时利用JDM合作伙伴关系生产针对新兴市场的中端和廉价智能手机。闻泰、华勤和龙旗等中国主要公司是三星的主要JDM合作伙伴。行业估计表明,JDM生产的设备约占三星智能手机年销量的20%,凸显了这一潜在制造业转型的规模之大。

3、工信部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面向计算、存储等六大重点方向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将面向计算、存储、网络、应用、绿色、安全等六大重点方向,发掘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推动优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

以下是“关于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的通知”的具体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

为夯实算力网络发展底座,加快创新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动算力网络“点、链、网、面”体系化发展,现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任务内容

面向算力网络的计算、存储、网络、应用、绿色、安全等六大重点方向,发掘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方案。

计算方面,攻关智能算力管理、算力加速等技术,提高计算性能与效率;存储方面,研发多介质存储设备管理、跨域存储资源池协同等技术,实现海量数据可靠与灵活存储;网络方面,突破算内网络与算间网络等技术,促进算力资源高速互联;应用方面,加强算力与行业深度融合,实现多场景便捷用算;绿色方面,研发新型制冷、碳排放感知优化等技术,推动算力设施节能降碳;安全方面,推动智能监测、运维机器人等技术发展,保障算力中心可靠运行。

二、申报和推荐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根据《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选择揭榜任务,并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的,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作为推荐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遴选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作为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账号密码请通过联系人获取)。推荐单位在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所有方向累计推荐项目总量不超过20个。鼓励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推荐项目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推动优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

附件: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

一、计算

(一)云边端算网协同管理系统

揭榜任务:面向云边端多层级算力环境,研发算网协同应用管理系统,设计面向不同应用软件架构的管理机制,支持对不同架构应用软件的统一管理;研发应用软件在算网协同中的自动化构建部署能力,支持应用软件的自动构建和分发部署;研究算网协同应用系统的一体化观测能力,降低运维复杂度,提高复杂应用软件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预期目标:到2026年,研制应用软件管理系统,支持对传统应用软件、云原生应用软件、AI应用软件、大数据应用软件等不少于5种应用软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基于算网协同的分布式构建和部署技术,支持上述应用软件的自动分发和跨算力节点部署,实现零人工介入。研发算网应用一体化观测功能,具备白盒化动态分析以及智能故障根因定位能力。在不少于3个行业完成试点验证。

(二)支持超大规模参数模型的训推一体化异构智算平台

揭榜任务:面向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和推理对计算资源的需求,研发支持超大规模参数模型的训练、推理一体化智算平台,包括资源调度策略、训推加速套件等,并可支持多种硬件架构,屏蔽底层硬件差异,提升超大规模模型在训练、推理过程中稳定性、资源利用率和运行效率。

预期目标:到2026年,研发一套支持万亿参数模型的超大规模训推一体化智算平台,万卡环境下稳定训练时间不低于30天,有效训练时长不低于95%,训练效率较当前主流水平提升不低于30%,推理效率提升不低于50%。支持主流深度学习框架,兼容多种硬件架构,并提供统一的编程接口和开发环境,实现不低于10个行业用户的落地验证。

(三)异构算力跨域任务编排系统

揭榜任务:针对跨域异构算力协同,研发跨域异构算力管理系统,实现跨域异构算力的管理和应用。研发针对多样性算力的规范化开放互联功能,支持对不同类型的异构算力模型统一抽象封装;研发跨域异构算力的管理功能,支持对跨域异构算力的统一管理和协同;研究跨域多主体算力的安全认证和控制方法,保障跨域协同安全。

预期目标:到2026年,研发不少于6种跨域协同调度算法,支持数据处理、函数计算、机器学习等不少于3个场景的计算任务部署,完成不少于5个跨域算力中心的统一管理。研发跨域多主体算力的安全认证方法,支持云边端等不同层级算力协同的安全要求。在不少于2个行业完成试点验证。

(四)训推算力一体机

揭榜任务:面向人工智能训练、推理场景,研发基于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和平台即服务(PaaS)的高性能训推一体化解决方案,覆盖对大模型开发训练和部署推理的全流程,包括数据准备、模型训练、模型评测和模型部署。同时,支持大模型加密、攻击防御等能力,解决针对大模型数据泄露、指令攻击等安全问题和风险。

预期目标:到2026年,研发支持至少3种指令集芯片的训推一体机,针对至少5个行业开展人工智能训推一体机应用,为用户提供多元化训推一体化服务,并在至少10种不同的场景进行人工智能训推一体机落地。

(五)大规模异构算力集群推理加速技术

揭榜任务:研发存储、网络、计算的协同优化技术,通过模型加速、调度加速等方法实现大规模异构算力集群在大模型推理方面的加速,从而支持更大的模型、更长的上下文、更高的性能及更低的能耗,促进算力芯片在大模型推理方面的更好应用。

预期目标:到2026年,实现集群有效吞吐量5倍以上提升,实际应用场景中可处理的请求数提升1倍以上,首字延迟性能提升1倍以上,芯片利用率提升50%以上。通过优化算力中心计算、存储、网络的配比以及拓扑结构和系统调度策略,实现千卡以上异构集群在推理加速领域的突破。

二、存储

(六)磁光电融合存储系统

揭榜任务:针对单一存储介质难以满足多样化数据存储需求的现状,依托磁、光、电存储在性能、寿命、功耗等方面的差异化特性,将磁、光、电存储技术进行融合,研发磁光电融合存储系统,构建基于固态硬盘(SSD)、机械硬盘(HDD)和光存储的多级存储架构。根据业务特征,将数据保存在不同级别的存储设备中,实现海量数据的集中、统一存储管理,支撑算力中心高效、低碳、安全持续发展。

预期目标:到2026年,研发磁、光、电融合存储系统,支持适配分布式文件、分布式块和分布式对象等至少3种存储类型,系统可以根据数据的访问时间、访问频率、文件属性等自定义分级策略,根据业务负载动态调整迁移。系统可通过介质安全、系统安全、软件安全等夯实底层安全能力,通过防勒索、加密算法、远程监控、光存储预警检测等增强数据安全能力。打造磁光电融合存储应用示范,完成至少20个业务系统应用,实现至少4个东部地区数据流动至西部磁光电存储系统,且数据存储量不少于10PB。

(七)存储调度管理及应用技术

揭榜任务:针对海量数据存储和算力孤岛问题,研发跨域多算的存力调度、存网编排和存算网一体化系统,实现数据的智能冷热分级、应用的跨域无感访问等能力,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性能和支撑业务。系统具备资源规划、策略调整能力,可优化和调整全网数据存储布局,实现对不断变化的需求的适应。

预期目标:到2026年,研制具备高效、可扩展性的存储系统,基于智能算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和调度,实现应用无感访问和智能流动。研究存力调度策略,使数据召回率控制在30%以下;研究基于潮汐网络调度算法,实现网络带宽利用率提升50%以上,达到存网一体的目标。集成存储、计算和网络的能力,支持存算网一体化调度,在算力中心资源池落地应用。

三、网络

(八)高性能数据处理器(DPU)

揭榜任务:开展基于芯粒(Chiplet)和第五代精简指令集(RISC-V)技术的软硬件一体DPU芯片技术研究,支持算力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场景所需的超高带宽和超低时延,突破Chiplet异构芯片封装技术、高速Serdes通信、大规模无损网络拥塞算法、硬件密码算法、高性能虚拟化、硬件可编程等技术,实现基于ARM、X86、RISC-V等异构核心的DPU应用,提升算力中心基础设施处理能力和数据传输能效比。

预期目标:到2026年,完成超高性能DPU芯片研发工作,吞吐能力达到400Gbps,单向流量时延不高于30us,支持与国内外主流CPU、GPU芯片平台的适配,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兼容,支持数据报文硬件处理逻辑可编程。

(九)基于RoCE的智算网络

揭榜任务:面向RoCE网络开展设备及管控系统研发,通过提高设备带宽、优化负载均衡算法、强化网络流量规划及运维能力等方式,提升RoCE网络的吞吐量和时延性能。研制新一代智能化管控工具,引入AI大模型能力,简化RoCE网络的部署和配置工作,实现全局、多维度的可视化运维。在网络波动、业务变更、故障等情况下,网络参数自动调整,流量快速切换,从而达到提升网络效率和降低运维成本的目标。

预期目标:到2026年,实现新型RoCE网络整体方案的商用部署,网络性能提升10%以上。通过智能化管控及运维工具,网络部署难度大幅降低,运维效率提升50%以上,可支撑更大规模部署和应用。

(十)光交换智算网络技术研究与验证

揭榜任务:面向智算集群低功耗、高带宽、低延迟技术需求,开展智算集群光交换组网关键技术研究与验证,重点突破智算集群光交换组网、路由协议适配等关键技术。针对智算集群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和扩展性等要求,研究光拓扑映射、光电混合路由、多路径负载均衡等技术。

预期目标:到2026年,实现支持智算集群的易操作、高可靠、可平滑过渡升级的光网络,支持人工智能等关键业务承载;光交换设备单端口速率支持100GE/400GE/800GE,交换容量弹性可扩展,可支持不少于3种异构算力资源互联,在不少于2个智算集群完成验证,并完成不少于3种智算业务承载验证。

(十一)面向分布式智算中心的网络关键技术研究与验证

揭榜任务:针对智算集群从集中式向分布式部署探索的趋势,攻关算力中心间网络技术,研发面向智算中心间的高可靠传输设备,构建智算中心间超大容量、超低时延、超高可靠光电协同网络,实现智算中心高速、可靠互联。

预期目标:到2026年,突破智算中心间超大容量、超高可靠网络传输关键技术,研制面向智算中心间网络的传输设备,单波速率不低于1.6Tbps,设备时延不超过30us,支撑分布式智算中心间业务的高可靠传输。

四、应用

(十二)智算中心跨域互联应用

揭榜任务:优化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布局,构建跨地域互补、协同算力调度的超大规模人工智能算力服务能力。加强与人工智能芯片厂商的兼容适配,构筑大规模高性能异构算力池,提供面向大模型训推场景深度优化的弹性调度、弹性容错、高资源利用率的人工智能算力服务。

预期目标:到2026年,形成覆盖5个以上全国重点算力枢纽节点的人工智能算力中心,支持跨地域、跨云的算力需求感知和动态调度,完成3款以上算力芯片适配,聚焦大模型训练和推理场景,构建大规模、高性能、弹性调度、高容错的训推一体算力资源池,具备分钟级断点续训能力,支持万卡级别并行训练。

(十三)算力电力协同应用

揭榜任务:研发基于算力调度技术与能源大模型的多云异构算电协同管理平台,构建基于数据驱动的算力集群用电负荷特性模型、基于计算任务的时空转移特性的能源大模型,推动算力预测与调度技术在智算中心应用落地,提升整体资源利用率,基于新能源、新型储能系统开展算力负荷与电力系统的协同优化,实现精准、动态、实时的能源调度与交易,实现算力与电力等能源的深度协同。

预期目标:到2026年,实现智算场景下能源与算力全链路的数据穿透及流程整合,构建“算”随“电”动的直接控制及间接引导机制,实现算力需求预测精准度达到70%、集群有效负载率提升25%以上,智算中心整体集群资源利用率提高10%。结合算力集群用电数据、时间周期、气象数据、工作负载等多种因素,实现“电”随“算”用的能源效率优化与算效提升,实现基础设施用能决策精准度85%以上,响应时效性达到提前15分钟响应级别,智算中心整体算力能效水平提升30%,算力中心用电成本降低5%以上。

(十四)大规模通信业务场景中的算力应用

揭榜任务:围绕网络功能虚拟化(NFV)系统架构,针对NFV中网络性能、资源利用和灵活展性等方面的挑战,研发面向NFV架构的高性能虚拟化、智能化网络管理和资源编排算法等技术和系统,突破虚拟化层与硬件加速器(如FPGA、DPU、GPU)之间的协同能力。

预期目标:到2026年,NFV算力平台系统中实现对虚拟化网络功能的智能调度,支持异构集群部署、动态扩展,资源动态分配,虚拟化资源利用率提升20%以上;支持GPU、FPGA等硬件加速器的虚拟化调度,加速网络处理性能至Tbps以上;支持智能化网络虚拟化功能管理,提升NFV系统的自动化运维能力和管理效能,故障修复时间缩减不低于30%。

五、绿色低碳

(十五)绿色算力技术研究及应用

揭榜任务:围绕算力的绿色节能技术突破,面向算力中的任务调度特性、能源使用模式、负载均衡要求等关键要素,研发适应于绿色计算的动态资源调度算法、能耗优化管理系统,以及面向多场景的协同节能机制,突破节能算法的智能化程度,提升算力网络中多节点的能源利用效率。

预期目标:到2026年,能耗管理系统实现对算力中心和网络节点的实时监控与节能调度,通过计算节点支持动态调频、动态电压调节,单节点平均能耗降低30%以上,满足AI推理等应用需求。

(十六)企业绿色计算碳感知平台

揭榜任务:建立企业算力中心碳排放度量体系,能够实时、精准地统计企业各个算力中心碳排放,并能将碳排放量分摊到不同的业务部门、应用场景和工作负载,实现精细化的碳排放的管理。同时,基于碳排放的数据,实现碳感知调度能力,通过在保证业务体验和连续性的情况下将工作负载调度到更加低碳的算力中心,进一步降低碳排放。

预期目标:到2026年,围绕千万核级别跨域的算力中心,构建企业级绿色计算碳感知平台,形成一套行业通用的、可精确度量不同类型工作负载碳排放的技术方法和指标体系,通过生态共建形成绿色度量衡标准体系。构建碳感知调度能力,达到算力中心可再生能源比例30%的目标。

(十七)冷板式液冷原生整机柜服务器

揭榜任务:面向新一代液冷算力中心,研发冷板式液冷整机柜,包括液冷服务器节点、无源液冷门等,突破高密算力、多样性算力的散热技术及架构要求,实现支持供电总线、网络互联总线、液冷管路可盲插运维的液冷设备,具备液冷机柜及液冷服务器等多级漏液检测能力,有效降低业务中断范围与损失。

预期目标:到2026年,液冷整机柜实现100%液冷散热,制冷PUE低于1.15。整机柜服务器内部实现全盲插设计,管理模块可实现整机柜功耗管理、漏液检测、资产管理等功能;通用算力单柜功率不低于20kW,智能算力单机柜功率不低于30kW,实现不少于500台液冷节点的规模落地应用。

(十八)算力中心节能调优平台

揭榜任务:研制高精确度、高仿真效率、多场景覆盖的算力中心PUE仿真平台,突破物理机理模型构建、仿真引擎集群、模型自动生成等关键技术,实现对算力中心不同运行状态下细分时间颗粒度PUE的快速、精准评估。研发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的算力中心制冷系统AI节能优化系统,通过自动化数据治理、自动推理等关键技术,准确匹配制冷需求,在满足可靠性要求条件下实现算力中心制冷系统整体动态实时优化,优化算力中心PUE。

预期目标:到2026年,支持液冷、水冷等至少2类典型制冷场景进行能效优化,支持制冷系统和配电系统联合仿真,系统可输出不同负载及运行工况条件下的PUE运行曲线、系统设备运行模拟工况等参数,PUE仿真精度达到97%以上。基于能效优化平台,支持AI自动推理,小时级策略自动下发,实现对算力中心能耗的可视、可管、可控。通过AI能效优化,实现算力中心PUE降低5%以上,通过算力中心基础设施与IT联动节能,实现总能耗降低5%以上,在5个以上算力中心落地应用。

(十九)新型制冷系统

揭榜任务:研发人工智能节能系统,针对算力中心基础设施的运行调控和环境监测。提出全新自适应算法,突破原有常见算法的局限性,提升数据的分析和处理效果,搭建基于专家经验的人工智能算法数据库,提升包括能耗管理、能源调度、安全监测、故障诊断、辅助运维等功能的节能性、可靠性、经济性。

预期目标:到2026年,在满足制冷要求的基础上,提高冷却系统的可靠性和自适应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水资源使用效率和运维效率,其中节电率提升10%以上。支持冷却系统数据采集、标注、治理、存储,具备系统运行异常告警、告警收敛、自动诊断、远程通信、自动控制等功能,支持冷却系统智能化调优、智能化控制的核心能力,并开展不少于5个实际业务场景所提供的AI节能调优案例。

六、安全可靠

(二十)算力中心智能运维机器人

揭榜任务:研发算力中心智能运维机器人以及智能机器人管理平台,基于云边端三层架构,实现智能机器人在多层、多房间楼宇机房内的设备设施识别、多模态环境感知、精准空间定位、智能人机协同、多任务联合调度等方面的技术与算法优化。支撑机器人在算力中心设施运维和IT运营等典型场景的应用,提升巡检质量,促进算力中心运维、运营的降本增效。

预期目标:到2026年,实现大型算力中心内智能机器人的多机房、多楼层协同应用部署;机器人巡检任务成功率不低于95%,设备识别准确率达到97%,环境巡检召回率不低于90%,保障算力中心巡检业务持续运行。实现云边端协同调度,支持不同场景下的自主作业,提高任务并发执行效率,促进稳定、安全、可靠、可控的算力中心智能运维体系建设。

(二十一)云边端一体化智能监测平台

揭榜任务:开发高性能云边端一体化系统,研发以智能化终端或机器人为硬件载体、以多算法模型融合和平台工具为软件载体的软硬结合的集中监测管理与运维巡检方案。突破多层级自动化运维、多维度诊断、多平台覆盖、多模型量化等关键技术。构建综合运维健康度数字化评估体系与模型,实现算力设施从规划、设计、建设、部署、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预期目标:到2026年,建立大规模集群的智能化运维能力,设备实现跨平台及系统稳定性风险和安全风险识别能力,综合视频识别技术等,结构化告警收敛推送,准确率超过98%。算力设施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联动,平台自动化流程推进,实现云端直控覆盖超10栋算力中心,落地数字化算力中心健康度评估,智能化终端或机器人的自驱动巡检,视频流识别与告警的联动,系统的智能化运维问答,并保障业务服务级别协议(SLA)达标率99%以上。

七、其他

(二十二)其他算力领域的特色化技术、产品、服务和平台等,应具有技术先进性,技术成熟度较高,产业化前景较好。

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发布

近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本规程所称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是指重点聚焦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次毫米/微米发光二极管(Mini/Micro-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QLED)、印刷显示、近眼显示、激光显示、超薄化透明显示、柔性显示、3D显示等领域技术、工艺攻关、提升,材料、设备、零部件及产品的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超高清视频显示内容采集、内容制作、网络传输、平台服务、标准研制、行业应用等领域技术、工艺攻关、提升,材料、设备、零部件及产品研发、制造与应用的产业。

以下是该文件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4〕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发展扶持计划(以下简称扶持计划),是实施扶持计划、制定申报指南和对资助项目实行审核与核准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本规程所称超高清视频显示产业,是指重点聚焦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TFT-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体(AMOLED)、次毫米/微米发光二极管(Mini/Micro-LED)、量子点发光二极管(QLED)、印刷显示、近眼显示、激光显示、超薄化透明显示、柔性显示、3D显示等领域技术、工艺攻关、提升,材料、设备、零部件及产品的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超高清视频显示内容采集、内容制作、网络传输、平台服务、标准研制、行业应用等领域技术、工艺攻关、提升,材料、设备、零部件及产品研发、制造与应用的产业。

第四条  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应遵循职责明确、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绩效明显的原则,实行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征求意见、专项核查、社会公示、部门决策、绩效评价、加强监督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制定和发布扶持计划的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的申请受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征求意见、专项核查、拟定项目扶持计划、社会公示及申诉处理,下达项目扶持计划,办理项目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配合市财政部门开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六条  项目单位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本规程和申报指南的要求申报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书等材料,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配合工信、财政、审计、统计等部门完成相关监督、检查、评价、审计和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本规程规定的有关资助项目审核工作环节所涉及的事务性、辅助性及专业化工作。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按约履责,按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安全管理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  项目类别和资助标准

第八条  上级资金配套项目是指,对项目单位承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的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重大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和省级项目),给予配套支持的专项。拨款方式参照国家和省级项目进行。

资助标准及费用范围为按不超过1∶1的比例对已拨付到位的国家或广东省资助资金给予配套;国家级、市级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省级、市级资金合计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

第九条  供应链合作项目是指,对超高清视频显示终端、面板企业开放供应链、打通上下游,与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企业加强合作、联合攻关,新增相关供应链企业并达成稳定采购合作给予奖励的项目。

资助方式为事后补助。资助标准为按不超过核定合同金额的20%予以超高清视频显示终端、面板企业奖励,且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

第十条  标准终端应用项目是指,对企业应用AVS3、统一多媒体互联接口等对行业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超高清视听标准开发、生产、销售终端产品给予资助的项目。

资助方式为事后补助。资助标准为根据应用标准1项、2项及以上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核定年度销售额的5‰、1%的补助。同系列标准认定为1项标准,同一项目单位同一类别产品采用同一项标准政策期内只能享受一次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资助的产品类别包括电视终端、机顶盒、摄像机、交互式一体机、计算机显示器、监视器、投影机、LED显示大屏、解码器、播放器等,以及支持超高清视频显示的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等。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组成。项目单位应当同时符合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

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基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上中下游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

(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四)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区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五)申报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手续;

(六)承诺在资金下达文件下发后一年内,项目单位若出现生产经营的重大变动事项,应及时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并配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完成绩效目标意见整改等相关整改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上级资金配套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请项目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收到国家或省资助资金下达(以国家和省资金下达文件时间为准);

(二)项目单位应当原则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牵头承担或者参与承担国家和省级项目,并且在深圳市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

(三)项目应由牵头单位联合深圳市内其他参与单位共同申请;

(四)国家和省级项目财政资助总额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五)国家和省级项目未获得过本市财政扶持;

(六)配套资金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项目归属的相关资金政策的规定使用;

(七)申报配套资金时,国家和省级项目尚未验收完成的,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验收前按照国家、省级、市级合同书(或任务书或申报书)相关要求规范使用市级配套资金,并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中期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收回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  供应链合作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

(一)项目单位是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终端、面板研发、生产企业,联合申报单位是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研发、生产企业,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应当联合申报;

(二)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均在统计部门登记为工业企业;

(三)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的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项目实施前,项目单位与联合申报单位之间未开展过供应链采购合作,或近三年累计采购合作金额(只统计项目单位采购联合申报单位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中的单类别产品金额,不同类别产品不合并统计。不同类别产品是指跨产品,或功能不同,或技术路线不一样的产品,下同)在100万元以下;

(五)联合申报单位的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产品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并通过了项目单位的测试验证、实现了量产应用;

(六)项目实施期应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

(七)项目实施期内,项目单位采购联合申报单位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产品的核定合同金额(只统计单类别产品金额,不同类别产品不合并统计)达到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第十四条  标准终端应用项目专项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的产品应用了AVS3、统一多媒体互联接口等对行业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超高清视听标准;

(二)申报的产品属于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终端产品;

(三)申报的产品已实现销售和交付,且电视、手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产品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1亿元、其他产品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2000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应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且不跨自然年度;

(五)不同型号的同一类别产品需合并申报为一个项目;

(六)每类别产品需单独申报,单家企业同一年度最多申请2个项目;

(七)申报的产品需得到标准发布单位的认证;

(八)项目单位在统计部门登记为工业企业;

(九)项目单位需为产品品牌单位,或为终端产品ODM代工厂;项目单位为终端产品ODM代工厂的,需已获取品牌方知悉其申报本资助且品牌方自愿放弃本条政策相关权益的书面材料。

第五章 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  申报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两部分组成。基础申报材料如下: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三)项目单位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

(四)深圳信用网查询下载的信用报告;

(五)项目单位及联合申报单位在深圳市实际从事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上中下游经营活动,且项目实施地在深圳的相关材料;

(六)项目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以及能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按规定完成所需的用地、环评、规划等手续的相关材料;

(七)项目单位未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获得市、区有关部门资助,且在获得本政策资助后不重复申请或获得市、区财政资金资助的承诺书;

(八)项目单位关于生产经营重大变动事项及时报告,并配合绩效目标意见整改等相关整改的承诺书。

第十六条  上级资金配套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

(一)国家和省级项目合同书(或任务书或申报书);

(二)国家和省级项目财政资助到账凭证、资金下达文件;

(三)项目单位场地、人员、设备资产清单等证明其在深圳市拥有开展项目的必要条件的材料;

(四)国家和省级项目未获得过本市财政扶持说明;

(五)国家和省级项目审计报告、验收意见等相关验收材料,未验收的项目需提供项目放在深圳实施,配合主管部门进行中期检查、项目验收、资金收回等相关工作的承诺书。

第十七条  供应链合作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

(一)项目实施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合作双方在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是否属于工业企业及不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细分析联合申报单位生产的超高清视频显示核心材料、零部件、装备等产品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对产业发展具有带动和引领作用,并通过了项目单位的测试验证、实现了量产应用的说明,项目中双方合作金额统计及说明等;

(二)联合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三)项目实施前双方供应链采购合作说明;

(四)项目采购合同、发票、凭证。

第十八条  标准终端应用项目专项申报材料如下:

(一)项目实施报告。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单位在统计部门登记的行业代码、是否属于工业企业,申报的产品属于超高清视频显示领域终端产品的说明,产品应用AVS3、统一多媒体互联接口等对行业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超高清视听标准情况,产品已实现销售和交付情况,产品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等情况;

(二)产品规格型号书;

(三)同一类别产品合并申报清单;

(四)标准发布单位认证材料、标准发布单位授权的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五)项目销售合同、发票、凭证;

(六)产品品牌或终端产品ODM代工有关情况的材料;项目单位为终端产品ODM代工厂的,需提供品牌方知悉其申报本资助且品牌方自愿放弃本条政策相关权益的书面说明。

第六章  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根据本规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项目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分组织申请与受理、审核与核准两大环节。

第二十条  组织申请与受理的工作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按照本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扶持计划的申报指南,并在统一信息平台发布。申报指南应明确资助项目的类别、资助条件、受理时间、审核材料要求和审核程序等内容。项目单位应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统一信息平台在线填写申请书和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形式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本规程和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单位提交的资助项目申请书以及相关审核材料进行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对材料齐全性或内容合规性存在问题的审核材料,应向项目单位一次性告知补齐或修改意见,以及再次提交的时限要求。

(三)窗口受理。申报项目通过在线预审后,项目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市民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提交项目申请书等相关纸质材料。

第二十一条  审核与核准的工作程序与内容如下:

(一)形式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根据本规程第五章规定,对申报材料实行齐全性、有效性与合规性审查。

(二)专家评审。上级资金配套项目无需进行专家评审,供应链合作项目、标准终端应用项目需进行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依据项目专家评审评分表,出具专家评审报告。专家评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书面材料集中评审或书面材料集中评审加答辩或现场评审的方式。

(三)专项审计。上级资金配套项目采纳国家和省级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无需进行专项审计;供应链合作项目、标准终端应用项目需进行专项审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经政府采购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审计相关规定对资助项目的类别、建设内容、实际合作金额、实际销售金额等客观、量化资助条件与指标数据的合规性情况,实行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四)征求意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通过前期审核程序的项目,就项目单位及拟资助项目是否存在重复申请资助、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情况,征求市各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五)专项核查(如需要)。根据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申报材料、专家评审、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等情况,对可能有疑议的项目以现场考察、专题会议等方式予以专项核查。

(六)拟定扶持计划。对通过上述审核程序的申报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资助标准、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安排等,拟定扶持计划。扶持计划包括拟资助项目名单和拟资助金额。

(七)社会公示。对拟定的当年度项目扶持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拟定的扶持计划,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单位、资助项目名称和拟资助金额。公示期间,企业或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书面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并提供证据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扶持项目异议、投诉及举报处置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八)下达项目扶持计划与拨付资金。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投诉及举报,或异议、投诉及举报不成立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项目扶持计划,按有关规定办理资助项目资助资金的拨付手续。

第二十二条 受资助单位在专项资金拨付前出现不符合申报条件、经营异常、破产等情况,或无正当理由不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拨付凭证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可以取消或暂不拨付资金。

第七章  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上级资金配套项目的项目单位应当在国家和省级项目出具验收结论半年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抄报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抄报前,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级项目归属的相关资金政策规定,至少每年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一次国家和省级项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上级资金配套项目,国家和省级项目验收通过的,存在上级资助资金核减、结余资金收回等情形的,项目单位应当将退回的上级资助资金情况告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如市级配套资金已全部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上级收回资金比例确定市级配套资金退回额度,由项目单位予以退回;如市级配套资金未全部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上级收回资金比例确定不再拨付的市级配套资金额度,未拨付资金减去不再拨付资金的剩余资金继续予以拨付,未拨付资金不足以减去不再拨付资金的,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予以退回。

国家和省级项目验收不通过、终止或者结题,项目单位未申请配套项目撤销的,如市级配套资金已全部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上级收回资金比例确定市级配套资金退回额度,由项目单位予以退回;如市级配套资金未全部拨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程序停止后续拨款,并按照上级收回资金比例确定市级配套资金退回额度,未拨付资金不足以减去退回额度的,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予以退回。国家和省级项目撤销的,退回全部配套资金及其孳息。

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要求将配套资金及孳息退回市财政部门,办理完退款手续后,将相关退款凭证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第八章  绩效评价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对不同类别的资助项目提出量化绩效目标,及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扶持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评价;项目扶持计划的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扶持计划后续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严格按照本规程明确的资助项目类别、资助标准、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等规定,制定项目扶持计划年度申报指南,并按本规程明确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审核工作。

第二十七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现已资助的项目不符合本规程所列各有关规定,或项目单位以不正当方式取得项目扶持计划资助资金的,或因项目单位违约行为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撤销资助项目,项目单位应退回已取得的全额资助资金及孳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财政国库系统对账。

第二十八条  项目单位、第三方机构在组织项目扶持计划申请受理与审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串通作弊、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非法骗取或侵占专项资金,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在专项资金管理活动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不依法履职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程各项目扶持计划根据当年度重点工作需要选择性实施,具体资助比例和资助额度根据当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和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项目数量情况确定。

第三十条  本规程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自2025年2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5、工信部:扎实推进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据工信微报,2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主持召开第十三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会议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政策治理体系,扎实推进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相关企业要立足行业苦练内功,沉下心来搞自主创新,通过持续投入和攻坚补齐短板弱项,不断提升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夯实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要深耕市场创新场景应用,在细分领域深度挖掘,积极探索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方案,开辟发展新赛道,加速推动创新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和持续迭代。

要协同共进强化链式发展,领军企业主动带动上下游协作,中小企业集中资源打造核心产品,强化配套能力,形成更加紧密的产学研用合作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深入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基本方针政策,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壮大,不断加强服务保障,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广大企业家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