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今日发布紧急通知,明确半导体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据海关总署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按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流片地即为其原产地。进口报关时,需准备PO证明材料备查。此规定旨在应对关税战背景下的挑战,确保半导体产品贸易合规。